(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确保县政府工作高效运行。
(二)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研判决策,及时向省政府、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县级各部门、各镇(办)请示县政府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各镇(办)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各镇(办)之间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七)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八)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与驻镇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九)负责信访案件的处置办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