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mg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轮盘赌博专家推荐: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负责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异地商会、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中的贯彻落实;负责县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拟定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有关政策,拟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六)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权限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积极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拟定农村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捐)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一)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