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四办三所两站一中心”:“四办”即党建办公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三所”即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两站”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社会民生保障服务站,“一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