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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镇交安委办发〔2020〕8号

 

mg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轮盘赌博专家推荐: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交安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mg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轮盘赌博专家推荐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增强交通出行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结合近年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现就做好我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实现道路交通违法数量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驾人员遵规守法和文明行车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县交安委成立由交安委副主任,交管大队长唐孝鹏任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杨真宏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秩序宣传中队,张祥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5339671、手机:17789251761),交管大队各相关队、室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率。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联合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配好“一盔一带”,做好安全保障

 5、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6、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及时通知辖区内治安、城管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部门,督促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这些部门的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炒作。

7、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8、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

(三)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9、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深入分析研判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及时查纠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加大对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惩处力度;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11、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国、省道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12、加强执法效果评估。要加强效果评测,充分应用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通过事故处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全面采集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和安全防范效果。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全县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开展。

(二)坚持依法治理。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把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摩托车骑乘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灵通工作信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2020年6月到11月,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办公室,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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