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明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端正工作作风,防止党员干部发生“四风”问题,过一个清正廉洁、健康文明的佳节。近日,县纪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组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特作如下承诺:
一是全体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包括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不收受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二是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有关规定,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是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其他节日纪律要求,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不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者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不公车私用或者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不用公款组织、参与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与违规组织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